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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 | “我眼中的三秦和美乡村”——文明实践征文、摄影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07 10:34:49 来源:人民网

“我眼中的三秦和美乡村”——文明实践征文、摄影活动征稿启事

为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展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成效。特举办“我眼中的三秦和美乡村”文明实践征文、摄影活动。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陕西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协办单位:中共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委陕西省国资委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陕西省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陕西画报社

二、活动主题

我眼中的三秦和美乡村

三、主要内容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积极呈现实施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的生动实践,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彰显三秦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美好环境。反映陕西村容村貌提升、居民环境卫生改善、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成效。

2.幸福生活。反映陕西农民增收、吸纳人才就业、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等方面成效。

3.文明乡风。反映陕西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等方面成效。

四、实践活动

(一)文明实践征文活动

1.征集要求。

(1)作品要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征集诗歌、散文、小小说三种体裁,其中小小说、散文篇幅3000字以内为宜、诗歌30行以内。作品要求提供电子版,作品标题二号字,正文三号字,单倍行距。

(2)稿件末尾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地址、邮箱、联系电话、个人创作简介、作品概述和创作特色说明。作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作者资料,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作者自负。

(3)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涉嫌抄袭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并由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作品内容由本人负责,若因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产生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作品必须是未在正式公开的纸质报刊和出版物上发表或出版过,且未获地市级(含)以上文学竞赛奖项的原创作品。

2.时间安排。即日起至9月10日。

3.奖项设置。由主办、承办单位聘请专业人士,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推选,评出入选作品75篇,其中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优秀奖57个。

(二)文明实践摄影活动

1.征集要求。

(1)鼓励近三年内源于真实工作生活场景的摄影作品投稿,作品不得改变原影像,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适度调整,谢绝提供人工智能创意作品。作品不得有水印、logo或者多图拼接。

(2)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同时提供50字以内文字说明。

(3)作品规格不小于3MB、JPG格式,300dpi,组照不超过6幅视为一件作品。作品一经入展需提供原片。

(4)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一旦投稿,即视为认同活动主办方具有摄影作品使用权。

2.时间安排。即日起至9月10日。

3.奖项设置。由主办、承办单位聘请专业人士,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推选,评出入展作品75幅(组),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优秀奖60个,同时对入选作品进行展览展示。

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展览展示、媒体宣传、汇编出版等公益性用途中无偿使用。入选作品拟于9月下旬集中进行总结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投稿邮箱:shanxiwmb@163.com

联系人:赵鹏涛   电话:029-63905879           

薛铂     电话:13363937370

中共陕西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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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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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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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明陕西

中共铜川市委文明办
铜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铜川市新区斯明街5号
投稿邮箱: tcswwmb2020@163.cm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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